关于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工作进展及要求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6-11-08 点击数:

各相关单位:

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开题工作已完成,现将下阶段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度要求

请各学院做好相关时间安排,督促指导教师指导项目组完成实验或者调研,创新训练、创业训练项目下学期开学初(中期检查之前),需完成论文一篇(或申请专利一项)。

2016年项目结题成果有变化(见成果要求),请学院务必督促指导教师认真指导,达不到结题要求的项目不予结题。指导教师工作量也相应减少。

2016年项目成果,各项目组需要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按时保质完成,管理系统不再接收投稿论文。

学校将在11月召开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经验交流会,近期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办公室将组织系列讲座和活动,围绕创新方法运用、论文撰写、商业计划书和研究报告撰写、创业政策讲解等主题进行辅导,要求指导教师和各项目组成员积极参与。

二、成果要求

为提高项目成果质量,提高项目水平,结合我校实际,将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成果要求调整如下:

1.创新和创业训练项目

(1)创新训练项目完成研究报告1份;创业训练项目完成商业计划书1份。

(2)论文:国家级需在学术期刊公开发表论文2篇以上,其中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至少1篇,论文均需被中国知网收录且具有影响因子。

省级需在学术期刊公开发表论文2篇以上,论文均需被中国知网收录且具有影响因子,其中至少有1篇综合影响因子在0.2以上。

省级指导和校级项目需在学术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并被中国知网收录,且具有影响因子。

注释:中文核心期刊指《北京大学核心期刊目录要览》、《南京大学核心期刊目录要览》收录期刊。

(3)专利:取得实用新型发明专利等同于1篇非中文核心期刊论文;发明创造专利不限。

(4)竞赛获奖:国家级项目相关成果获得国家级二等奖以上等同于1篇期刊论文;省级一般项目相关成果获得省级一等奖以上等同于1篇论文;省级指导及校级项目相关成果获得省级二等奖以上等同于1篇论文。

2.创业实践项目

(1)项目实践程度

主要考察创业实践项目注册成立公司的相关法律证书、创业实践项目的落实程度和项目所获风险投资意向。创业实践项目注册成立公司的相关法律证书包括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注册代码等;创业实践项目的落实程度包括固定办公室场所、是否正常开展业务等;项目所获风险投资意向如天使投资意向等。

(2)项目市场表现

主要考察项目市场盈利情况、项目市场拓展能力和项目市场反应。

(3)项目成果

主要考察项目整体实践成果,包括注册资本,盈利能力(必须有营业收入),员工数量,业务范围,企业运营状况等。

(4)项目经费

主要考察审核公司财务报表和审核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实践项目结题验收时,由学校组织相关部门专家进行项目资金、资产清查和审计。有学校资助资金购买的资产归学校所有,不得变卖、损毁。

教学实验设备管理中心

2016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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