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现将教育部《关于公布2015年有关企业支持的产学合作专业综合改革项目和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教高司函〔2015〕25号)(附件1)和黑龙江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公布2015年有关企业支持的产学合作专业综合改革项目和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黑教高函〔2015〕225号)(附件2)转发给你们(项目简介及申报指南网址见附件1),请各学院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尤其是各企业的项目申报指南内容,根据专业特点、产学合作需要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等实际情况,主动与相关企业联系,在各项目指定的申报时间内积极向企业申报。
请各学院以学院为单位于7月8日(星期三)前将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中心)李万涛OA邮箱,项目申报书须经学院院长签署审核意见后加盖学校公章。同时,项目申报负责人要根据各企业申报要求,注意申报时间节点并及时关注相关网站的申报结果公示。申报成功的项目要及时将相关信息发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中心)李万涛OA信箱,以便学校统一管理,上报教育厅。
联系人:李万涛,联系电话:84865057
实践教学管理中心
201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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