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寒假临近,为做好我校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加强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将实验室安全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要制定详细的实验室安全工作防范措施和相应的应急预案,如有事故发生及时上报。
2.放假前学院要对本单位所有实验室的安全隐患进行全方位排查,消除各类隐患,特别注意对重点安全区域进行安全专项检查。
3.原则上教学实验室假期全部停止使用,在进行全面实验室安全检查(水、电、火、气、防盗、易制毒药品、高压气瓶、压力容器及消防设施等项目)后,按统一要求贴好封条(封条模板见附件1),无特殊情况不得破坏封条进入实验室。因特殊情况假期需继续使用的实验室要履行实验室使用申请和登记手续(假期实验室使用登记表见附件2),所有假期实验须在指导教师现场指导下开展,非实验相关人员不可擅自进入实验室。假期实验室使用登记表需在12月25日前上报保卫处109室于涛。
4.加强假期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针对寒假期间低温导致暖气爆裂跑水等潜在隐患,各学院要督促值班教师加强实验室日常巡查工作,特别对于易燃、易爆及危险性试剂存放等部位进行重点巡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
5.各学院在12月26日(周一)下班前完成实验室封闭工作,学校职能部门将进行实地检查。
附件1:实验室封条模板(A3)
附件2:假期实验室使用登记表
教学实验设备管理中心
科 研 处
保 卫 处
202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