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5年“福思特杯”黑龙江省大学生会计手工技能竞赛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6-09-21 点击数:

黑龙江省教育厅

黑教高处函[2015]17号

关于举办2015年“福思特杯”黑龙江省大学生

会计手工技能竞赛的通知

各有关高校:

为贯彻落实我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精神,促进我省高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进一步推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提高学生动手实践能力,展示熟练的专业技能,培养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创业意识,提高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急需的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黑龙江省教育厅定于2015年5月23日在哈尔滨商业大学举办2015年 “福思特杯”黑龙江省大学生会计手工技能竞赛,现将竞赛方案印发你们,希望各高校高度重视此次竞赛,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积极组队参加竞赛并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1:2015年“福思特杯”黑龙江省大学生会计手工技能竞赛方案

附件2:2015年“福思特杯”黑龙江省大学生会计手工技能竞赛细则

附件3:2015年“福思特杯”黑龙江省大学生会计手工技能竞赛报名表

黑龙江省教育厅高教处

2015年4月9日

附件1

2015年“福思特杯”黑龙江省大学生会计手工技能竞赛方案

一、竞赛目的

通过竞赛,检验高校会计专业教学改革成果,展示高校学生会计岗位通用技术和职业能力,考察参赛队的团队协作能力,提升综合素质,增强大学生的就业能力,培养可持续发展、满足企业需要的高素质高技能型人才。

二、竞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黑龙江省教育厅高教处

承办单位:哈尔滨商业大学

技术支持:广州市福思特科技有限公司

组织委员会:成立竞赛组织委员会,下设专家委员会及秘书处,专家委员会负责赛事评审工作;秘书处设在哈尔滨商业大学实践教学管理中心,负责竞赛各项组织工作。竞赛组织委员会成员如下:

主 任:房文斌 黑龙江省教育厅 副巡视员

副主任:张晓丹 哈尔滨商业大学 副校长

丁哲学 黑龙江省教育厅高教处 处长

委 员:闫晓霞 广州市福思特科技有限公司 总经理

宋卫东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 所长

张兴波 哈尔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所长

孙智慧 哈尔滨商业大学教务处 处长

张 林 哈尔滨商业大学会计学院 院长

三、参赛对象

本次竞赛面向黑龙江省各普通高校2015年全日制在校本科、高职高专学生。竞赛分两个组别:本科组和高职高专组。

四、竞赛时间、地点

1.时间:2015年5月23日(星期六)

2.地点:哈尔滨商业大学经管综合实践中心(哈尔滨市松北区学海街1号)

五、竞赛内容

会计业务手工处理由参赛团队4人(一名出纳、两名会计、一名主管)组建财务工作组,根据提供的一整套工业企业某一会计期间完整的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手工处理。内容包括建账、原始凭证的审核和填制;会计凭证汇总;记账凭证的编制与审核;账簿登记;对账与结账;财务报表编制;纳税申报表编制等。队员岗位赛前由系统随机分配。

出纳岗位操作包括:办理现金、银行结算业务;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会计凭证的整理与装订等。

会计岗位操作包括:填制和审核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登记三栏式、多栏式、数量金额式明细分类账;产品成本计算等。

会计主管岗位操作包括:登记总账;编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编制纳税申报表等。

六、参赛要求

1.报名方式

学校组队报名参赛,每队参赛选手4名,指导教师1名,由所在学校统一向竞赛承办单位报名,原则上每所学校不超过两个队。本科组、高职高专组按组别报名,不能混报。

各学校将报名表在2015年4月30日前发送至邮箱hsddcxm@126.com,联系电话:0451-84865461,84865462。联系人:章老师,微信公众号: hsdcxcylm

技术支持单位:广州市福思特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试用账号联系人:曾丽云18664529732,020-29176036

2.参赛费用

本次竞赛不收参赛费。外地代表队可统一安排住宿,费用自理。

3.竞赛规则

(1)参赛队不能混合组队,每个参赛对必须参加所有规定部分的比赛。

(2)参赛选手必须携带有效证件(身份证、参赛证)参加比赛,以备裁判查验。不得携带非竞赛必须设备进入考场,包括参考资料、通讯设备、存储设备、电子工具等。

(3)参赛选手必须按统一时间参加竞赛,按时开始和结束竞赛。根据赛项提供的相关资料、办公用品及财务应用软件等,完成竞赛要求的各项内容。

(4)竞赛期间,选手必须遵守比赛项目操作要求。竞赛中途不得离开现场,不得以任何方式与队外人员进行讨论交流,教师和其他非参赛队员必须回避。

(5)参赛选手要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赛场作弊或违反赛场纪律,取消其参赛资格,成绩以零分计算。

(6)除参赛选手及有关工作、巡视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竞赛场地。

(7)在竞赛中如发现教师参与、他人代做、抄袭及被抄袭、队与队之间交流、不按规定时间开始和停止操作等现象,将取消获奖名次,并通报批评。

七、成绩评定办法

竞赛评分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分标准注重对参赛选手职业素养、业务能力和团队协作与沟通能力的考查。会计业务手工处理环节成绩由系统自动评定。

八、奖项设置及奖励办法

竞赛设置奖项如下:

1.团体奖

竞赛设一等奖占参赛队的10%、二等奖占20%、三等奖占30%、优胜奖若干。

2.优秀指导教师奖

根据比赛队伍所获得的成绩评定一定数量的优秀指导教师。

获奖团队和个人将获得组织委员会颁发的证书及奖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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